
近日,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正式发布《广州市番禺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布点规划方案》,明确全区烟花爆竹零售店总量将控制在27个以内专业的股票门户网站,且仅在石楼镇、石碁镇、新造镇、化龙镇四个镇设置,所有销售点均为专店经营,经营许可有效期为2年。
根据该方案,零售店允许经营的时间为每年农历十二月十五至正月十五(含春节、元宵节),以及农历四月二十五至五月初七(含端午节)。经营范围仅限于C、D类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,严禁销售A、B类产品。具体产品分类以《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》(GB10631—2013)为准。
在选址方面,该方案提出明确的安全距离与禁设区域要求。零售店不得设在全区划定的禁放区域内,包括国家机关、文物保护单位、医疗机构、学校、养老机构、车站、住宅小区等场所及周边。同时,各零售店之间需保持50米以上安全距离,且必须远离学校、医院、加油站等人员密集或易燃易爆场所100米以上。
此外,零售场所面积须在10至200平方米之间,不得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,不得与居住场所混合,也不能位于电力线路下方或易燃易爆管道沿线。销售点还需配备消防器材、张贴安全警示标志,负责人及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。
广州市番禺区应急管理局提醒,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办理时间较为集中,具体办理方式将另行通知。该规划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至2030年9月7日。
文:番禺融媒记者 王汉文 通讯员 番应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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